河南梁祝故里维权纪实(连载)

发表时间:2021-05-16 16:57

(来源:泰山网标志.png泰安周刊2021年第4期追踪报道第12-13版

 作者:李广畅

(接上期)

暂且放下了此朱爱玲与彼朱爱玲的谜团,我想我既然已经不远千里再次来到了中原,那么索性兑现我的承诺:在河南注册成立河南广畅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同时设立我们的《法律报道网》河南联络中心。我便又登上了去往十三朝古都洛阳的火车。在洛阳吸纳了一位叫平越的中年女会计注册资金368万,成立了河南广畅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为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任命朱爱玲为公司监事,周毅为副执行萧事和副总经理,平越为公司会计。

关于公司的设立,我们为什么不将公司设在河南省会城市郑州而选择洛阳呢?这主要是考虑到洛阳是我国“七大古都”之一,是历史文化名城。洛阳因地处古洛水之阳而得名。以洛阳为中心的河洛地区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中国古代伏羲、女娲、黄帝、唐尧、虞舜夏禹等神话,多传于此。夏太康迁都斟,商汤定都西毫;武王伐纣,八百诸侯会孟津;周公辅政,迁九鼎于洛邑。平王东迁高祖都洛光武中兴魏晋相禅孝文改制隋唐盛世后梁唐晋相因相袭共十三个王朝。汉魏,洛阳逐渐成为国际大都市,隋唐时人口百万,四方纳贡,百国来朝,盛极时。洛阳在历史上相当长的时期内,曾经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亦是道路四通八达的交通枢纽,大唐时期曾落都于此,史称东都,与同样有着盛世名都的西都长安邻相望!我们想借古都文化的神韵促进我们公司的发展所以我们全郑州而选洛阳。

是夜,周毅的老公翟留斌设宴款待。他拿出了一瓶珍藏了十五年的老酒——52度的剑南春酒。为了表达他的诚心和热情,他点了满满的一桌子地方特色菜。我看到他这样的破费,便一再的表示太奢侈了,我们一共就四个人,弄几个小菜就可以,没必要花这么多的钱!老翟高高的个子,说话大嗓门,一副豪气的样子:“哪能呢,您什么没吃过喝过见过,我能请到您这大才子,可谓三生有幸!想我曾经的洛阳铝厂的经营厂长,全国各地都跑遍了,尤其是你们山东和东北人的豪气,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我可是领教的多了!我也算得上是阅人无数了,我一见您这宽大的脑门,炯炯有神的眼睛,气宇轩昂的步履,和您口若悬河的谈吐,结合您给我写的再审状词,还有小周递给我的您写的发表在报纸上的通版文章,我就看到您是个非同凡响的人物我毫不夸张地说,在我认识的河南的律师界没人敢和您比!”

“哪里,哪里老兄的过誉之词,在下实不敢当!”我听了老翟对我的一席恭维赞誉之词心里美滋滋的,但表面上却是十分地谦虚。

“来,李老弟,您尝尝这 52度的剑南春酒,我可是留存了十五年的老酒今天闻听小周说您要来,我就把它拿了出来,好好招待一番您这大恩人!咱哥俩把这瓶酒喝了,一醉方休,不醉不归!”老翟说着端起了一杯得满满的酒,恭恭敬敬地递到了我的面前。

“老兄,我不胜酒力,但凭您的一腔热情我今天就破破例把它干了!”说着,我站了起来,将酒杯接过,高高地举起和老翟碰了一下杯,一仰脖便豪爽地一口饮了下去。

“呵呵,李老弟好酒量,好爽快!这才像你们山东的好汉武二郎家乡的泰山人!”老翟夸赞道。“呵呵,你们河南人也很好很爽快啊!”我附和道。

“此一番广畅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河南登记注册落脚洛阳,真可谓是洛阳牡丹甲天下,六朝粉黛无艳色了!我预祝你们的公司在河南旗开得胜,红红火火,风生水起,也像您的报告文学写的打遍中国那样,名震中原!来,我再敬您一杯!”说着,老翟又端起了一杯斟得满满的酒。

“借您吉言,希望我们的河南广畅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会让您失望!”我也再次站起来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我对翟留斌夸赞了一番。

“老翟可真是个有才情的人,怪不得我们的小周妹妹看上了您!您不仅是个久经沙场的老商人,还是个满腹经伦的老才子!佩服!佩服!来,我敬你们两口子一杯,祝你们夫妻相亲相爱,白头到老!”我举起酒杯和老翟他们两口子碰了一下杯便一饮而尽。

“哪里哪里我可不敢和您相提并论!我很失败,无论从家庭还是从事业,我都搞得一团糟!这不,我还得请您这位大救星来救助嘛!”翟留斌谦虚而真诚的说道。

次日傍晚,我吃过晚饭便与他们道别,连夜登上了返回山东泰安的高铁一路回想着朱爱玲的起诉状,又一而再再而三地斟酌着,我们把河南省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河南省汝南县罗店镇人民政府列为了共同被告,有三项请求事项:

一、依法判令被告为原告按照河南省党政机关行政事业编制安排相应工作上岗;

二、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按照河南省党政机关行政事业编制工资逐年递增标准补发劳动报酬。自2001年10月被分配参加工作时起,到2005年12月欠发的工资15415元,补发自2006年1月起至今按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级六级职员二档工资标准逐年增奶开始计算工资额度396536 元,合计411951元(附明细表)及经济损失;

三依法判今被告从此按规定发放工资并补缴之前拖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事实和理由:

原告朱爱玲在2020年10月19日,在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查询得知,在2001年10月10日,原告在国际贸易专业毕业后,分配到罗店乡政府(二级机构)工作,经1年见习期满合格后月工资合计580.7元,并在罗店乡企业办工作,在2002年定为六级职员,在2003年事业单位工资档次中定为六级职员一档,在2003年2004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在2005 年职务工资中定为六级职员二档此时的工资为 640.7元;但是原告却从未领取任何工资报酬,截至目前还未上岗。

以上可以证实,原告仍然是罗店乡在编正式事业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被告应安排原告的岗位,并补发工资报酬、交齐社会保险。

为此,原告在2020年11月6日申请汝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汝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超出受理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续存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此,原告时效并未超出;为维护原告的利益,特诉至贵院。

此致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

(附证据明细略)

起诉人:朱爱玲

我过滤完了朱爱玲的起诉状,想想诉状到底有什么不妥?还有什么问题落漏了没有?按照法院的要求,我除了向他们提供了这份民事起诉状外,还向他们提交了一份行政起诉状,无论从哪一方面讲,我都做到了万无一失,汝南县人民法院为什么不给予受理呢?我联想到在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万福安院长的话:“法院也不会受理你的案子!”“像朱爱玲的这种情况河南省曾经出台过谁也不准动的文件!”yaya.jpg

,我明白了,这是地方政府行为是否他们私下里进行了沟通?难道说这只是个落实国家政策问题?即便是需要政策调整,法院也没有不受理的道理啊!法律明文规定有诉必理!地方性法规小于国家大法的效力,当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相抵触的时候以国家的法为准!起码从程序上讲法院应当先受理,再根据法律的规定做出纸制文书的裁决才对!朱爱玲也好拿着裁定书决定是否上诉!对于朱爱玲的诉求,法院应该通过庭审进行调查根据法律的规定应当行政单位举证倒置,由被告方向法庭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辩驳,这样不就把朱爱玲心中的迷惑想要弄目白的问题搞清楚了吗?!这个案子,我个人认为最起码应当是支持朱爱玲的部分诉讼请求的!唉!老百姓打个官司可真是难啊!我发出了长长的叹吁!

几天后朱爱玲又去法院寻问她的案子研究的结果,汝南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们把材料退给了她,并告诉她:“你拿好材料别丢了去到信访科找吧!”朱爱玲把这一情况立刻告诉了我,同时还告诉我她将法官的说辞录了音并被法官安排法警强制她将录音删除了!我了以后立刻和我们当地法院的几个官再次进行了讨论,他们也一致认为当事人按照汝南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们告诉她的,让她到信访上去找,问他们为什么不给立案?让他们给个说法再不行,就一级一级向上告!我把这些情况立刻又通知了朱爱玲,让她照此进行!朱爱玲还告诉我:那个她去找了多次的立案庭的女法官斜眼看她,态度极不友好还是后来的一位中年女法官又她客气点,但也只是给她解释了几句后扔给她三张《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和一张案例就转身走了那位法官告诉她说:“你属于机关行政事业编制的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而不适用劳动仲裁,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朱爱玲按照我的提示甭管她怎么说,你就和她要纸制的法律裁定书,那位法官笑着告诉她:“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我们怎么给你出啊!”

朱爱玲把那位法官给她的法律文件和案例用微信转给了我,我看过后直接告诉朱爱玲:“《公务员法》是 2019年6月1日实施的新法律法律不溯及既往!《公务员法》且是实体法!劳动人事仲裁是程序上的先置条件!你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二级机构的事业编制,实际上你不是公务员,你的事发生在那个时代,应当适用那个时代的法律规定,不应适用现在的《公务员法》,我们进行人事仲裁是没错的!根据(人发[1997]71)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1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屈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汝南县劳动人事仲裁委正是基于上述该文件规定受理并给我们下的仲裁文书!他们也没有说是不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范围而不予受理,而是以超过一年仲裁时效为由下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也告知了我们在十五天之内向法院起诉!我们向法院起诉正是基于劳动仲裁通知而进行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否则超过十五天不起诉我们就会丧失诉权!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应当从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行使诉权!而我们得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间却是在2020(年10月19日从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查询档案时才得知的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过去,被告方一直向我们隐瞒了实情,至今也没有履行及时安排通知我们按照国家行政事业编制正式在编上岗!因此说我们也没有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

他们向你提供的这三张法律规定和案例,恰恰说明我们的主张是正确的,法院有诉必理,不受理是错误的。法律规定是对审理此类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并没有说不予受理!他们所提供的那个案例不也是法院受理后通过审理后才作出的法律裁判驳回吗?有了个这个裁判才可以上诉的!他们纯是对法律理解的错误,是明知法律规定而欺负你不懂法因而拿这个糊弄你,他们这是给你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佐证!我们的目的是想通过诉讼来获取我们想要弄明白的事实!”

朱爱玲的这个案子,汝南县法院立案庭和信访法官认为不是法院受理的范围,属《公务员法》调整我们认为朱爱玲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假但是她却是二级机构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不适用《公务员法》的调整范围,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正如计划生育规定的当年一对夫妻只准生育一个孩子,而现在是一对夫妻生育一对孩,再如严打期间那些按照当时的规定判了死刑的人就无法用现在的法律去调整纠正!这是个适用和认识法律的问题!因此需要有法官和律师对照法律规定和证据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展开一场唇枪舌剑的辩论。我们对此充满信心,因为我们还准备了一套应对新情况的引而不发在此不便透露的方案!我们会蓄势待机而发!

至此,我们想通过法院起诉,启动法律程序审理解决问题的方案似乎走进了死胡同,还有我之前起诉的确认我与假记者的委托协议无效退款的案子会是怎样的结局?还有之前我们为周毅的丈夫翟留斌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的再审申请又会是怎样的结局?还有我们披露的真记者不仅违规采访而且竞闹乌龙的事情怎样尘埃落定?这一切的一切都还在法律程序的催动和等待中!

我期望得到一个好的结果,也相信读者朋友也会像我一样期如许!这一切的谜底看来还需要写一个续篇来揭示!希望是美好的,可现实却是很骨感的!我们预祝朱爱玲的事情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我也预祝我起诉那位初姓假记者的案子能如我所愿,也好让我放下这个包袱快快地把钱追回来,也了了我的一块心病!但结果到底如何?就连作者本人也无法预料!孰是孰非,证据面前自有公论!

既然我愿做泰山石敢当的传人我就不怕粉身碎骨.我愿化作一块降妖伏魔消灾辟邪的石头,屹立在风口浪尖既然我是学做蒲松龄的当代蒲松龄,我自然也会像他那样我有凌云志,久欲上宵汉。都说高处不胜寒,咱也化作风等上天看一看,到“玉皇大帝”面前告御状!

“哈哈!我这个泰山石敢当的传人,蒲松龄的当代学生,中国为老百姓法律维权敢于垫钱打官司的第一人——李广畅也是英雄气短啊!”我自嘲地笑了起来。

对于帮助朱爱玲梁祝故里维权的事,我洋洋洒洒写下了近六万字的中篇报告文学,我这个惯于在理想王国里驰骋极富想象力的人,对于美好纯真的追求和信仰容不得现实社会的任何嘲弄欺骗和玷污!我多么希望用我这篇报告文学治愈她受伤的心灵,让我的女主人公朱爱玲再展青春理想的翅膀!可眼下朱爱玲经济十分困难!我还没有帮助朱爱玲查明事实真相,讨回她要的公道!我也只有尽我所能将她委托我时转付给北京的那位初姓假记者的5万元现金在没有追回的情况下,全部垫付给了她以解她的怨气!这也是我应该做的!因为是我遇人不淑,上了假记者和真记者的当!

自古拨乱非无策。夜半潮亚意未平!欲知后事如何,敬请继续关注,我们将会在续篇里向各位读者详实报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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